支付个人佣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今天讲四个注意点!

文章分类:税收业务精选大白菜 发表于:2019/6/21 16:37:00

今天,我们和大家聊聊企业支付个人佣金的税务处理中的四个注意点。
一、注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为企业提供独立劳务,企业向个人支付佣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企业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1.税款的计算
(1)企业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

30

2000

3

超过50000

40

7000

(2)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2.注意事项
提醒大家,因为劳务报酬预缴方法与汇算清缴不同,汇算清缴的结果有可能是税局退税给个人,因此不要忘记!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注意索取相关发票!
个人为企业提供独立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该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发票,符合小额零星标准的除外。这一点特别重要,即使是一般的劳务报酬也是要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的!
1.税款的计算
个人提供独立劳务,金额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税率3%,附加税随征。
2.注意事项
符合小额零星标准的情形,企业需取得个人的收款凭证,且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3.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三、注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按收入的5%进行调整!
如果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按不超过企业与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
政策依据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 号) 1.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四、注意:代付并承担的个税不能扣除!
比如企业约定给个人税后酬金5000元,对方在税务机关代开了5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企业额外为个人代缴的个税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案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
但是,企业可以将5000元换算成税前酬金,并让个人按照税前酬金进行开票,此时,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均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1.换算成税前酬金的计算
第一步:设含增值税的金额为X;
第二步:设一元一次方程
    X-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5000
即,X-X/1.03*3%- X/1.03*3%*12%-X/1.03*(1-20%)*20%=5000
注:建议了解当地个人的附加税政策,并相应调整上述公式。
第三步:解方程X=6,157.34元,并开具价税合计金额为6,157.34元的发票。

2.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15):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本文转自中华会计网校答疑专家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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