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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转让房产的行为,使得我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是否应认定一般纳税人?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3281 150****9131 发表于:2017/5/9 13:58: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7/5/9 14:00: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因此,不含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销售额的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情况下,可以不认定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