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5/6/14 21:36:00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除非是货物本身属于出口征税的),您需在首次申报出口免税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备案,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完成免税登记。以后出口时可以保存好相关出口资料即可。注意这种情况需要取得采购发票。
2、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 号),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条件包括-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也就是说,跨境电商综试区可享受 “无票免税” 政策
2、公司季度销售收入低于30万,未收集上述材料,同内销一样,季度收入低于30万的也可以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这样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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