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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施行的新增值税法视同交易中,有两点不明白:(1)代销的委托方本来就是销售,不用视同,但是受托方还需要做“销项税额”吗?(2)对外赠送应该属于“无偿转让”,但“对外投资和分配”属于“无偿转让”吗?如果不属于还需要做“销项税额”吗?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140 138****6777 发表于:2025/3/12 8:22: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5/3/12 19:43:00

1、需要的  2、对外投资和分配不属于 “无偿转让”,需按有偿交易计算销项税额。对外赠送属于 “无偿转让”,需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学堂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