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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旧换新政策推进,客户购买商品不是用旧商品抵扣,而是在平台抢券抵扣,商务局根据购物券的金额补助商家。这个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怎么才能体现出来政府补助?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38 693802 发表于:2025/3/10 16:43: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5/3/10 17:55:00

商务局的补助属于与日常销售活动直接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营业收入的一部分,即客户支付的金额和政府补助金额均需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假设:客户购买原价 5000 元的商品,使用 2000 元优惠券(实际支付 3000 元),商务局按券面额补助商家 2000 元,增值税税率为 13%。
借:银行存款 3,000      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5,000×13%)
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