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请问下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涉及的个税问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股东A(占比70%,实际投130万)、B(投100万,占10%)、C(投100万,占10%)、D(投100万,占10%),多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在增资后,ABCD的实收资本相应上升,工商手续完成后,BCD的实收资本在账上直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涉及个税?我查了下(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股份制企业呢?网上说法都不一样,搞不懂。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850 085083 发表于:2023/10/26 10:27: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3/10/26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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