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我们跟国外客户签订的合同是销售1块板卡,关务人员报关时因为板卡不同部分对应海关商品编码不一样,所以按4个部分申报,后续收汇,我们提供给银行的合同和发票都是1块板卡,报关单却是4个组成部分,总金额相同,是否可以?
问题分类:出口退税类 阅读量:1358 152****6395 发表于:2022/8/19 11:53: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2/8/22 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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