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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属于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收加盟费及管理费,《财政部2019年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政策,怎么理解《销售额是否超过全部销售额50%》,像我公司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此政策?谢谢!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1689 发表于:2019/11/4 11:09: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9/11/4 17:23:00

感谢提问!加盟费是按照销售无形资产交税的,应该是现代服务,但是需要咨询税局确认。 销售额是否超过全部销售额50%是看服务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