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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建筑企业施工中工人,流动性比较大,核算这些工人的工资特别繁琐复杂,依据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的要求,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全员申报事项,公司一个项目几百人,某些人员随时流动,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核算的清楚。
    那建筑工人不进行全员申报可不可行?

问题分类:成本计算类 阅读量:2577 150****9131 发表于:2017/5/10 19:13: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7/5/10 19:14:00

肯定不可行,不做全员申报,该部分人群的工资薪金支出有可能在后期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公告中对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