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8/14 11:03:00
感谢提问!一、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